房地产会计网-引领房地产会计行业潮流!

房地产会计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论坛热门版块 国内最热门的房地产财务同行交流平台 房产会计问吧 - 房产会计实务 - 纳税筹划

论坛推荐版块 我们的宗旨:房会天下 网聚精英 房产会计专题 - 房产开发资料 - 成本预算

网站培训课程 房地产会计财税专业培训 财税课程咨询 - 课程在线报名

楼主: xiaofengcpa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在房地产税务稽查中疑难问题的问答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6-1 21:28
  • 签到天数: 23 天

    [LV.4]偶尔看看III

    31#
    发表于 2008-8-27 15:31:31 |只看该作者
    好文章,谢谢同仁的美意,支持,支持。

    该用户从未签到

    32#
    发表于 2008-8-27 22:14:15 |只看该作者
    先存下来慢慢看,学习学习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8-2 07:02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33#
    发表于 2008-9-1 22:37:56 |只看该作者
    通过学习,受益非浅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2-5 10:09
  • 签到天数: 196 天

    [LV.7]常住居民III

    34#
    发表于 2008-9-1 23:38:34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的帖子

    学习一下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27 11:21
  • 签到天数: 53 天

    [LV.5]常住居民I

    35#
    发表于 2008-9-2 15:25:40 |只看该作者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该用户从未签到

    36#
    发表于 2008-9-3 21:27:56 |只看该作者
    DDDDDDDDDDDDDDDD

    该用户从未签到

    37#
    发表于 2008-9-4 21:26:40 |只看该作者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其自建行为视同提供应税劳务;转让不动产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以及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予他人,视同销售不动产。”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并未规定,开发完工不动产转作固定资产要视同销售缴纳营业税,且从开发产品转作固定资产只是企业资产形态的转化,其资产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转作固定资产无须缴纳营业税。

    该用户从未签到

    38#
    发表于 2008-9-4 21:33:14 |只看该作者
    好文共赏受益匪浅,谢谢

    该用户从未签到

    39#
    发表于 2008-9-5 09:00:24 |只看该作者
    谢谢,学习一下

    该用户从未签到

    40#
    发表于 2008-9-5 09:50:06 |只看该作者
    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推荐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