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引领房地产会计行业潮流!

房地产会计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论坛热门版块 国内最热门的房地产财务同行交流平台 房产会计问吧 - 房产会计实务 - 纳税筹划

论坛推荐版块 我们的宗旨:房会天下 网聚精英 房产会计专题 - 房产开发资料 - 成本预算

网站培训课程 房地产会计财税专业培训 财税课程咨询 - 课程在线报名

楼主: 云上金顶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已解决] 联合开发房地产项目模式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
发表于 2009-12-4 16:24:07 |只看该作者
如果将土地过户到你们公司进行开发的话,那么拥有土地那方转让土地时的税费你有没有考虑到,还是成产项目公司较好,第一、可以免除很多税费,第二、当项目完成后将项目公司注销了还干净一点,不留尾巴。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2-21 13:22
  • 签到天数: 5 天

    [LV.2]偶尔看看I

    12#
    发表于 2009-12-5 06:14:32 |只看该作者
    如果将土地过户到你们公司进行开发的话,那么拥有土地那方转让土地时的税费你有没有考虑到,还是成产项目公司较好,第一、可以免除很多税费,第二、当项目完成后将项目公司注销了还干净一点,不留尾巴。

    同意此种观点,现在税务机关的 检查是 越来越多,税务机关是不讲情面的,以前的公司可能发生问题都将是定时**,所以还是此种方式放心,以后操作起来自己也清楚明白

    该用户从未签到

    13#
    发表于 2010-1-21 16:52:22 |只看该作者
    成不成立项目公司在税收方面还看不出有何不同,要注意的是如果不成立项目公司,在项目完工销售完毕后务必及时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所得税清算,以免时日久远再清算时,非纳税主体的投资方推脱税负责任。当然事前以合同条款对双方加以约定就好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
    发表于 2010-1-22 10:44:02 |只看该作者

    项目公司较好

    比较赞同成立项目公司

    该用户从未签到

    15#
    发表于 2010-2-4 14:16:48 |只看该作者
    支持2楼的观点,应该成立新公司比较好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5-2-10 11:37
  • 签到天数: 7 天

    [LV.3]偶尔看看II

    16#
    发表于 2010-2-26 15:18:17 |只看该作者
    这个问题我遇到过,当时的处理是一方已土地入股,一方已现在入股,由于涉及到新公司的资产规模,即小公司装大资产是有问题的,后来是土地入股方占90%,现金入股方10%,约定时间再转成50%对50%或49%对51%

    当时的帐务处理我梳理了一遍,大致就是这个情况,但土地转进来的契税是逃不掉的

    还有就是由于新公司的土地是以股权作价的方式进来的,在后期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是有问题的
    我查过,所得税是认可评估价(土地的评估价)的,土增税不是。
    LZ这个业务是比较复杂的,我估计你不一定知道对方的土地实际成本,说不定人家还想在合作前,在土地过户上赚你一笔呢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5-2-10 11:37
  • 签到天数: 7 天

    [LV.3]偶尔看看II

    17#
    发表于 2010-2-26 15:19:49 |只看该作者
    还有最好不要后期分房子,税务上比较麻烦,共担风险比较合适

    该用户从未签到

    18#
    发表于 2010-3-4 20:12:08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联合开发或是代建好,还可以规避土地增值税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4-10-13 15:35
  • 签到天数: 32 天

    [LV.5]常住居民I

    19#
    发表于 2010-3-18 11:29:33 |只看该作者
    我最近也遇到这样的情况,真不知怎么操作才比较好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5-8 11:32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偶尔看看II

    20#
    发表于 2010-3-18 11:45:47 |只看该作者
    建议合作建房,根据财税[2002]191号文件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对股权转让也不征收营业税。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推荐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