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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自行开发房产出租业务的纳税调整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1-28 10:15
  • 签到天数: 85 天

    [LV.6]常住居民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7-11-29 12:41:1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会计制度与税法在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入的确认上存在一定的差异。对于将开发产品用于本企业自用、捐赠、赞助、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会计上认为是一种内部结转关系,不符合一般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不作销售处理,按成本转账;税法则规定应视同销售确认相关的收入、成本和费用。下面以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房地产用于对外出租为例,说明视同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与纳税调整。

      例:甲公司是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2004年6月30日,将一栋刚刚开发完工的房产出租给乙公司,租期为2年,租金总额240000元。该房产的账面价值为800000元,市场价格为1000000元。租赁到期后,甲公司将该房产出售给丙公司,售价1100000元。假定甲公司按20年摊销该房屋的成本,不考虑残值,于每年末确认租赁收入并摊销相关费用,城建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为3%。

      2004年6月,甲公司将房屋出租给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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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该用户从未签到

    2#
    发表于 2007-11-29 17:16:11 |只看该作者
    谢谢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2-5 10:09
  • 签到天数: 196 天

    [LV.7]常住居民III

    3#
    发表于 2007-11-29 22:07:45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的帖子

    看看学习一下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2-5 10:09
  • 签到天数: 196 天

    [LV.7]常住居民III

    4#
    发表于 2007-11-29 22:15:23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的帖子

    不错看看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发表于 2007-12-6 11:14:39 |只看该作者
    好东西,偶是来学习的,而不是路过的!

    该用户从未签到

    6#
    发表于 2007-12-6 11:28:18 |只看该作者
    学习,坚持不懈的学习.

    该用户从未签到

    7#
    发表于 2007-12-10 18:11:15 |只看该作者
    看看学习一下

    该用户从未签到

    8#
    发表于 2007-12-10 21:34:19 |只看该作者
    :time: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8-6 09:37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9#
    发表于 2007-12-25 13:16:49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谢谢,卢兴杨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发表于 2007-12-25 13:22:05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的帖子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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