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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司为外籍员工承担的个人所得税能否在税前扣除? [打印本页]

作者: 云中飞    时间: 2009-5-23 09:37
标题: 公司为外籍员工承担的个人所得税能否在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颁布机构:国家税务总局颁布文号:国税函[2005]715号
颁布日期:2005-07-07实施日期;0000-00-00
更新时间:2005-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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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5]715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全年一次性奖金单位负担税款计算方法的请示》(京地税个[2005]27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第十四条的规定,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换算为含税奖金计征个人所得税的具体方法为:
    (一)按照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数,查找相应适用税率A和速算扣除数A;
    (二)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速算扣除数A)÷(1-适用税率A);
    (三)按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数,重新查找适用税率B和速算扣除数B;
    (四)应纳税额=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B-速算扣除数B。
    二、如果纳税人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的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先将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部分后,再按照上述第一条规定处理。
    三、根据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现行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为个人支付的个人所得税款,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五年七月七日


作者: 勇者无敌    时间: 2009-5-23 09:41
应该是不能扣除的,同样的道理代境外设计公司缴纳的税款理论上也不能扣除吧
作者: 云中飞    时间: 2009-5-23 10:19
是的,你们那里要代扣10%的企业所得税吗?
作者: 勇者无敌    时间: 2009-5-23 10:22
杭州目前统一口径了

企业所得税10%
营业税5%还有一些附加税
作者: 云中飞    时间: 2009-5-23 10:42
请把文件贴出来给我看看,好吗?
作者: 经纬财务    时间: 2009-5-23 11:03
裏面的對白,不明白哦,
作者: 智诚    时间: 2009-5-23 16:38
标题: 在会计实务中这部分税款是可以扣除的,因为属于工资薪酬范畴
我认为:这部分税款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因为属于工资薪酬。
计算如下:
应将纳税人取得的不含税收入,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适用税率)
例如:A公司聘请董某为公司销售总监,公司净付5000元,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负担。
①先按不含税级距查找税率:5000-2000=3000  适用税率15%,速算扣除数125
②计算应纳税所得额:(5000-2000-125)÷(1-15%)=3382.35
③根据应纳税所得额查找适用税率(含税级距表)为15%
3382.35×15%-125=382.35元
所以单位应为董某承担税额为382.35元,也就是相当于发给这个高管5382.35元的工资。
正常计算应纳税个人所得税:(5382.35-2000)×15-125=382.35
帐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5382.35
      贷:现金 5000
      贷:其他应缴款——代扣个人所得税382.35元

[ 本帖最后由 智诚 于 2009-5-23 16:40 编辑 ]
作者: 云中飞    时间: 2009-5-23 21:34
可以这样算:令:
[(5000+x)-2000]×15%-125=x


x=38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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