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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开发商与施工单位同体如何处理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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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9-4-28 19:35:1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我公司是开发商,又是承建商,我都快晕了。都不知道要如何处理。很多东西取不到发票。税方面,我要做开发商的,还要做承建商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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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1-28 10:15
  • 签到天数: 85 天

    [LV.6]常住居民II

    2#
    发表于 2009-4-28 19:39:05 |只看该作者
    这就是所谓的同体施工,有很多弊端,倒时候互相扯皮的事情多了去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1-11-8 14:06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3#
    发表于 2009-4-29 08:49:30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应该分开核算,就是一个主体,也要分开核算,将“开发成本”与“工程施工”按照业务的范围分开,这样处理应该好一些的。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3-28 15:06
  • 签到天数: 38 天

    [LV.5]常住居民I

    4#
    发表于 2009-4-29 09:54:13 |只看该作者
    同意楼上的说法 分别核算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1-7-26 13:15
  • 签到天数: 8 天

    [LV.3]偶尔看看II

    5#
    发表于 2009-4-29 10:50:04 |只看该作者
    你们公司应该有两个执照吧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1-23 00:16
  • 签到天数: 6 天

    [LV.2]偶尔看看I

    6#
    发表于 2009-4-29 12:09:15 |只看该作者
    很少有一本营业执照同时具备这两个经营范围的,不如将建筑这一块挂靠外单位进行核算来得方便;不过因此要多缴管理费。

    该用户从未签到

    7#
    发表于 2009-6-1 10:09:23 |只看该作者
    没有两个营业执照,是挂靠了一个建筑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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