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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勇者无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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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号专题】房地产公司业务招待费是否还可以享受旧31号文中向后结转3年的优惠政策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9 08:41
  • 签到天数: 1402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11#
    发表于 2009-6-8 23:25:32 |只看该作者
    应该可以结转,企业所得税中都可以结转,房产企业也要适用企业所得税法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7-5-18 09:53
  • 签到天数: 7 天

    [LV.3]偶尔看看II

    12#
    发表于 2009-6-30 10:48:28 |只看该作者
    这个问题有点乱呀!税总不知道怎么搞的……
    江苏省国税转发的31号里面已经是明确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收入可以做为业务招待费的计算扣除基数,福州国税转发的31号里边却明确不可以做为扣除基数……
    何处说可以扣除,廖司说应该递延……

    该用户从未签到

    13#
    发表于 2010-6-8 11:03:52 |只看该作者

    学习

    学习一下,学习一下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1-11-4 00:28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14#
    发表于 2011-11-18 09:13:12 |只看该作者
    (2009)31文,最后一条第三十九条:  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也没明确(2006)31文全部作废,个人理解为0931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0931没明确的仍然按0631文件执行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1-11-4 00:28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15#
    发表于 2011-11-18 09:46:46 |只看该作者
    (2006)31号文最后一句如下:本通知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83号)同时废止。此前没有明确规定且尚未进行处理的税务事项,按本通知执行。

         这与(2009)31号文,就是不一样,从对比看,(2006)31并没有作废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1-11-4 00:28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16#
    发表于 2011-11-18 09:50:37 |只看该作者
    (2009)31是(2006)31的进一步明确和补充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5-22 09:17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偶尔看看II

    17#
    发表于 2012-4-12 08:43:16 |只看该作者
    房会天下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7-5-7 22:10
  • 签到天数: 30 天

    [LV.5]常住居民I

    18#
    发表于 2012-4-23 23:29:56 |只看该作者
    学习一下这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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