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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所得税申报表》概说3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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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31 19:42:0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4、“《利润表》中项目”的调整与填报
   
  《企业会计准则》与其他现行会计制度、准则在会计核算的规定上,有很多不同之处。这里,我们只关心其在核算“利润总额”及相关项目上的区别;并且,只选择《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以下例中简称“制度”)在“利润总额”及相关项目的核算上与《企业会计准则》(以下例中简称“准则”)在“利润总额”及相关项目核算上的区别,做一些说明。因为,《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准则》在核算“利润总额”上的区别基本是一样的,而《企业会计制度》更有代表性和广泛性。《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核算比较简单,并且,其核算的对象出现“应纳税所得额”是特殊情况,它们的会计报表中没有“利润总额”这项名称,而相当于“利润总额”的内容是反映在《收入支出表》及附表、《业务活动表》中的,在此二表及相关业务中,计算出相当于《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的“利润总额”是比较容易的,甚至,有时应该简单的直接计算出税法规定的“应纳税所得额”。
  
  “准则”与“制度”规定的《利润表》项目不一致的情况,比较复杂:有项目名称不一致且内含也不一致的,有项目名称一致但内含不一致的;有影响“利润总额”结果的,有不影响“利润总额”结果的;有影响“应纳税所得额”调整的,有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调整的。如果我们就一般情况将以上的不一致列示清楚,是很困难的事情。列示的太概括了,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列示太详细了,又不太可能。所以,我们还是以特定业务为例,作一下有代表性的说明:

例1、“准则”规定: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制度”规定:应在“制造费用”中归集。

某适用“制度”的企业,发生生产用固定资产修理支出10000元。其会计核算如下:

(1)支付费用时       借:制造费用 1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

(2)费用全部分配到生产车间 借:生产成本 10000  贷:制造费用 10000

(3)期末转入产成品80%   借:产成品 8000  贷:生产成本 8000

(4)销售产成品50%     借:主营业务成本 4000  贷:产成品 4000  

(5)结转利润        借:本年利润 4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4000

若适用“准则”其会计核算如下:

(1)支付费用时 借:管理费用 1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

(2)结转利润时 借:本年利润 10000  贷:管理费用 10000

此项业务填报时,“主表第2行”营业成本减除4000元,“主表第5行”管理费用应加上10000元,影响“主表第13行”利润总额(减少)6000元。另外,在将利润总额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时,此项业务是否还需要调整呢?根据税法对会计核算在税收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的承认,根据“准则”与“制度”平行并存的现状,对“制度”规定核算的利润总额也应承认,似乎还应调增利润总额6000元,这样就形成了先调减再调增的无用功,同时,也造成了执行“制度”与执行“准则”的企业间应纳税所得额的不一致。根据“《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填报说明”规定:执行“准则”以外会计制度的企业,其《利润表》的项目与“准则”要求的《利润表》项目不一致的,要按照“准则”要求对《利润表》中的项目进行调整后填报。此规定属于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的税收规定。所以,调减后,不必再调增了。

例2、“准则”规定:企业“其他业务收入”发生的税费支出应记入“营业税费及附加”; “制度”规定记入“其他业务支出”。

某适用“制度”的生产企业,发生出租房屋收入应纳营业税1000元。其会计核算如下:

(1)计提税金时 借:其他业务支出 1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1000

(2)结转利润时 借:本年利润 1000  贷:其他业务支出 1000

若适用“准则”其会计核算如下:

(1)计提税金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1000

(2)结转利润时 借:本年利润 1000  贷:营业税金及附加 1000

此项业务填报时,“主表第10行”营业利润应增加1000元,“主表第3行”营业税金及附加应增加1000元,不影响“主表第13行”利润总额。

例3、“准则”规定:企业接受捐赠收入记入“营业外收入”; “制度”规定记入“资本公积”。

某适用“制度”企业,接受捐赠货币资金10000元。其会计核算如下:

接受捐赠时,不影响损益,但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做调增处理 借:银行存款 10000  贷:资本公积-接受现金捐赠 10000

若适用“准则”其会计核算如下:

(1)接受捐赠时 借:银行存款 10000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收入 10000

(2)结转利润时 借:营业外收入 10000  贷:本年利润 10000

此项业务填报时,“主表第11行”营业外收入应增加10000元,影响利润总额(增加)10000元。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必再做调整处理。

例4、“准则”新设了金融资产类会计科目:交易性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帐款、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此类科目涉及损益的会计核算,与其所取代的科目,尤其被“准则”取消的科目(短期投资、长期债权投资),很多都需要对《利润表》的项目进行调整,并需对相关科目分析填报。

某适用“制度”的企业,为了某种目的,年初在活跃市场上购入股票10000元,3月30日,股票市价暂时性上升为10100元,9月30日,股票市价暂时性下降为9990元,12月31日,股票市价因其企业陷入经营困境持续下跌,降为8000元。其会计核算如下:

(1)购入时 借:短期投资1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

(2)6月30日 不做处理

(3)9月30日 借:投资收益 10  贷: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10

(4)12月31日 借:投资收益 1990  贷: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1990
  结转利润(假定三季度一起结转)借:本年利润 2000 贷:投资收益 2000

若适用“准则”,购入股票目的是为了近期出售,则应将此项投资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会计核算如下:

(1)购入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1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

(2)二季度末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

(3)三季度末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1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10

(4)年末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99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990   
  累计结转利润 借:本年利润2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00

此项业务填报时, “主表第9行”投资收益应减除2000元,“主表第8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应增加2000元,不影响“主表第13行”利润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进行调增处理。

若适用“准则”,购入股票目的是为了随时出售,则应将此项投资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会计核算如下:

(1)购入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

(2)二季度末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00

(3)三季度末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1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10

(4)年末 借:资产减值损失200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99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0
结转利润 借:本年利润2000 贷:资产减值损失2000

此项业务填报时, “主表第9行”投资收益应减除2000元,“主表第7行”资产减值损失应减除2000元,不影响“主表第13行”利润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进行调增处理。

例5、“准则”规定的资产减值的核算与“制度”规定的资产减值的核算有差异的方面很多,涉及计算利润总额的项目也很多。如,“制度”规定:“存货”等的减值记入“管理费用”,“短期投资”的减值记入“投资收益”,“固定资产”等的减值记入“营业外支出”;“准则”规定的资产减值要记入“资产减值损失”。“制度”与“准则”所规定的相关资产的名称及核算内容也有所变化。“制度”与“准则”对相关资产的确认、计量的规定也不尽相同,可能会出现计提减值额的不同。“准则”规定,一般计提的减值损失,在以后期间不得转回;“制度”规定是可以转回的。

  (此例特定业务的会计核算及其对《利润表》项目的影响略)。之所以举出本例,又不做具体的会计处理,是为了说明,“准则”与“制度”规定核算的利润总额及其相关项目差异,对于我们基层税务人员来说,很难一一叙说清楚。我们只要做到,对某个特定的企业、某个特定业务的实务,能在查阅资料的前提下判断出其是否需要调整,并做出处理,也就能适应工作的需要了。同时,我觉得,即使从学习知识的角度,我们也不需要一一掌握并理解“准则”与“制度”核算上的差异。因为,第一:《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准则》平行并存的局面是不合理的,也应该是暂时的。《企业会计准则》在不久的将来是会取代《企业会计制度》的,或者《企业会计制度》是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从新制定的。尽管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有其规模小的特殊性,没必要完全适用《企业会计准则》,但也是应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原则和“具体准则”重新制定相关制度,或者就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之下制定一个“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二:有众多的项目只是从理论上说,有存在差异的可能,但在具体的实务中出现差异的概率很小很小;有众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没有需要调整的项目。第三:从学习财务会计知识方面看,应把精力放在《企业会计准则》上,其中《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帐务处理》是重中之重;过多的精力用于学习《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差异上,可能会干扰我们对财务会计知识系统的掌握,是舍本求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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