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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房开公司新项目,临时性售楼处所取得进项发票,是否可以抵扣。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7-10-26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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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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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表于 2017-2-23 14:27:40 |显示全部楼层 |倒序浏览
    房开公司新项目,临时性售楼处所取得进项发票,是否可以抵扣。除对增值税有影响,对其他土地增值税及所得税,房产税等等都有影响吗,请大家多讨论,多指点我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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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7-10-26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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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2#
    发表于 2017-2-23 16:52:22 |显示全部楼层
    小东 发表于 2017-2-23 15:36
    根据2009年31号的规定,如果你这个临时售楼处的成本不能单独核算,应做为开发成本核算。对于采用一般计税方 ...

    临时性的售楼处,不用了,会拆迁掉的,不属于非常损失吗,按增值税非增税应税项目处理的化,进项税应不能抵扣吧,我个人这样理解的,但是我没有找到相关文件,2009年31号文件好像没有关于进项税的吧,期等你的进一步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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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过
    2017-10-26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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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3#
    发表于 2017-2-23 16:53:21 |显示全部楼层
    小东 发表于 2017-2-23 15:36
    根据2009年31号的规定,如果你这个临时售楼处的成本不能单独核算,应做为开发成本核算。对于采用一般计税方 ...

    临时性的售楼处,不用了,会拆迁掉的,不属于非常损失吗,按增值税非增税应税项目处理的化,进项税应不能抵扣吧,我个人这样理解的,但是我没有找到相关文件,2009年31号文件好像没有关于进项税的吧,期等你的进一步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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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发表于 2017-2-23 16:58:43 |显示全部楼层
    索马 发表于 2017-2-23 15:42
    临时性售楼处所取得进项发票是租赁过来的,还是购进的?

    新项目开发公司自建的临时售楼处,非租凭的,也非购进的,自建的是否可以进项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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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过
    2017-10-26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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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发表于 2017-2-27 09:47:29 |显示全部楼层
    财会之星 发表于 2017-2-25 22:22
    可以抵扣

    谢谢收到,希望大家一起互动起来,互相学习。我个人还是倾向于这个非正常损失,必定它将来无产权的,土增清算不是也不认这部分成本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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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过
    2017-10-26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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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发表于 2017-2-28 10:25:35 |显示全部楼层
    保丰房地产 发表于 2017-2-27 11:37
    临时性售楼处也是成本费用的一部分,应该可以抵扣

    谢谢,我知道了,可以我理解有误吧,多谢分享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7-10-26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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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发表于 2017-3-3 13:58:54 |显示全部楼层
    lyaoyao 发表于 2017-3-2 23:37
    我也觉得是可以抵扣,分期抵扣

    好的,明白了,

    点评

    多向你学习呀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3-4 14:16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7-10-26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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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发表于 2017-3-6 09:38:01 |显示全部楼层
    Jandyz 发表于 2017-3-4 14:16
    多向你学习呀

    原业是这样呀,

    点评

    亲,加个好友,可以互相学习一下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3-10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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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过
    2017-10-26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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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发表于 2017-3-9 09:08:46 |显示全部楼层
    aj450322 发表于 2017-3-8 15:28
    红线内外有差别

    朋友具体说说吧,红经外不就不是本公司的开发产品了吗,并且也不合规建筑吧,自己的理解,多谢您的回复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7-10-26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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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发表于 2017-3-13 09:25:58 |显示全部楼层
    dolphin2017 发表于 2017-3-10 16:09
    如果临时性售楼处取得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认证做进项税抵扣,等到了临时性售楼处拆除时可做进项税转出 ...

    谢谢,你的这个想法我能够理解,跟我的理解差不了多少,多谢您,

    点评

    谢谢朋友,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3-13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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