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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吴学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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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号专题】关于甲供材的处理-已缴纳营业税但未取得发票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1-12-16 10:32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1#
    发表于 2011-12-16 11:25:30 |显示全部楼层
    增值税一般是不会涉及的,但有些地方的税务局比较死板,认为你甲供材是转售业务,所以要你交增值税,然后你的进项税允许你抵扣。但实际上这种做法是不科学的,开发商买材料最终还是用于自己的工程的,从本质上上讲是属于自用,因此要求你缴纳增值税是非常不科学的。
    至于缴纳营业税后,施工方最好给开发商开票,至于你所担心的施工方要确认收入但无法入成本的问题,可以和税务机关协商,施工方一般可以凭工程决算报告和开发商购买材料的发票清单计入成本,在所得税清算时计入成本。 因为所谓的入成本的合法凭证 不仅仅只是发票,工程决算报告和发票清单 都是真实发生的 因此也可以认定为合法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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