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11-11-4 0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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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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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楼主的贴及回复内容推测:
1、你的视同销售所征的100*15%*33%的所得税可能是税务部门查补的,由于是查补税款,所以不让你以115的价格作为记税成本,而只允许税前列支100计税成本,税务部门这种做法是对的。
2、如若是楼主自己纳税申报的,则对外出售时的计税成本应为115,自然抵冲了出售时130万中30万利润成15万利润。则08年此项业务所得税为15*25%。
[ 本帖最后由 深综指 于 2008-9-21 12:32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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