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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利润转移关联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8-2-24 08:59
  • 签到天数: 622 天

    [LV.9]以坛为家II

    1#
    发表于 2014-9-1 17:15:39 |显示全部楼层
    你是想通过调整施工方和建设方工程结算额来合理调整利润吗?利用施工企业缴纳3.65%的营业税和2.5%的所得税核定征收方式提供建筑业发票,作为房开企业开发成本来调整房开企业所得税,此种调整不是不可以的,但是注意税局关注的是:贵公司是否在合理行业平均利润率范围内,如果超出或低于行业平均润率的国税征管系统中会出现预警信息,企业应作出合理说明。特别是关联方关系之间存在交易行为,是否具有独立商业交易目的是否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等你等都会限制你的运作。并且《核定征收管理办法》中如果实际应纳税所得额高于核定征收所得税款的,税局一定会要求纳税人补交税款的,因此利用此方式合理避税的空间有限的,不过建筑业一般在10%-15%左右,行业利润率不低于10%;开发企业一般的住宅类的平均利润率在20%-30%之间,商业在30%-100%甚至更高些,联排别墅、小高层或高层住宅、商住混合、纯商业地产等利润率均不同的,具体根据项目不同分别计算,但是平均利润率是差不多的。请合理关注此问题。

    点评

    谢谢 很专业 收获不小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9-1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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