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12-7-24 09: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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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8 天 [LV.3]偶尔看看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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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的确是新事务。公租房建设与收回一般分两种,一种是政府成本价回购,一种是政府无偿征收。从第一种看,如政府成本价回购,税务局估计不能说房产公司应视同销售的价格没按市价来算,不公允。如第一种税收上行的通的话,第二种,税收上也说的过去,是政府征用的,又不是我要卖。所以我倾向于不交营业税。
还有对公租房一事不明的是:公租房是否属于可售房源,估计不属于。公租房相当于土地使用人将土地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这在土地出让合同中就规定了,这不交税吧。呵呵。
我想听听别人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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