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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魅影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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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房地产企业车库车位地下停车场争议如何化解?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4-11 07:57
  • 签到天数: 125 天

    [LV.7]常住居民III

    1#
    发表于 2012-8-1 16:41:08 |显示全部楼层
    1、土地增值税条例第二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
    细则:第四条 条例第二条所称的地上的建筑物,是指建于土地上的一切建筑物,包括地上地下的各种附属设施。
    条例第二条所称的附着物,是指附着于土地上的不能移动,一经移动即遭损坏的物品。
    土地之上还上地平线之上
    这个问题有深度,l要是有人去海上建一个类似钻井平台这样的别墅,要不要交土地增值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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