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引领房地产会计行业潮流!

房地产会计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论坛热门版块 国内最热门的房地产财务同行交流平台 房产会计问吧 - 房产会计实务 - 纳税筹划

论坛推荐版块 我们的宗旨:房会天下 网聚精英 房产会计专题 - 房产开发资料 - 成本预算

网站培训课程 房地产会计财税专业培训 财税课程咨询 - 课程在线报名

楼主: 银河飞雪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25号专题】土地款在项目各期之间的分摊方法探讨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2011-12-13 09:2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1#
    发表于 2009-4-15 16:18:01 |显示全部楼层
    建筑面积是房地产开发各期成本分配的主要标准,分摊的标准有四个,即建筑面积、土地面积、工程概算、直接成本。但如果建造的产品有明显的差异,比如将其中一部分土地用来专门建造大型商铺或俱乐部、或是在原来已建好的建筑物上进行改造等,与另外一部分土地上建造的是完全不同性质和不同用途的产品时,用土地面积进行分摊更符合项目的实际情况。所以,企业可根据项目开发的具体情况选用其一或同时使用,但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制造费用(开发间接费)按一般各开发产品发生的直接成本之和分摊。
    同意这一观点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推荐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