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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 拆迁安置房的营业税和土地使用税如何缴纳?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1-28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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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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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表于 2011-11-14 17:22:5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咨询问题: 拆迁安置房的营业税和土地使用税如何缴纳?
      


    咨询内容: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竞标取得规划区内某块地的综合开发权,通过“拆一还一”的方式完成原有居民住房安置工作。请问:安置房是否要缴纳营业税?如果要缴,如何确定计税依据?安置房占用的这块土地是否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如果要缴,从何时计征,到何时停征?谢谢!

    回复内容:

    拆迁安置房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其偿还面积与拆迁面积相等的部分,由当地地税机关按同类住宅房屋的成本价格核定计征营业税或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成本价格计征营业税,超出拆迁建筑面积的部分按市场价格计征营业税。安置房占用的土地,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合同未约定交付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纳税人因土地的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土地的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部门:税政一处 答复时间:2010-01-27 11:27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咨询信箱的答复仅作为税收法规学习的参考意见,不作为执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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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3-8-21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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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2#
    发表于 2011-11-14 21:21:32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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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3-24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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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3#
    发表于 2012-10-29 14:04:48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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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7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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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4#
    发表于 2012-10-29 15:26:52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下次肯定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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