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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法规] 建筑安装工程材料费、代垫费也应作为营业税计税依据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6-24 14:19
  • 签到天数: 45 天

    [LV.5]常住居民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1-10-31 08:51:1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30日
    信息来源:江苏省地税局   供稿:江苏省徐州地税局
    字 体:【
    访问次数: 2525
      案情简介:某建筑安装公司为某机械厂安装一套大型设备,合同总造价500万元。其中机械厂提供的设备220万,施工劳务费200万,安装所需材料费30万元由机械厂支付。另外,建筑安装公司代机械厂垫付给其他部门费用50万元。建筑安装公司已按施工劳务费200万元申报并缴纳了营业税。税务稽查人员到该建筑安装公司检查时,对材料费及代垫款项共计80万元要求补缴营业税,并对其进行了相应处罚。
      税法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的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为提供建筑业劳务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上述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因此,由机械厂支付的30万元材料费和建筑安装公司垫付的50万元代垫费用应作为营业税计税依据,计入工程收入一并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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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2-25 15:36
  • 签到天数: 1052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2#
    发表于 2011-11-2 10:42:33 |只看该作者
    哦。。
    是吗
    学习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5-7 15:27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3#
    发表于 2011-11-2 16:48:04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谢谢分享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19 22:06
  • 签到天数: 162 天

    [LV.7]常住居民III

    4#
    发表于 2012-4-28 11:59:25 |只看该作者
    这个帖子不错,大家快来顶起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19 22:06
  • 签到天数: 162 天

    [LV.7]常住居民III

    5#
    发表于 2012-5-12 17:43:00 |只看该作者
    楼主太有才了,膜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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