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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风月无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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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南京课件: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各税“政策解读”及“稽查应对指导”   [复制链接]

受到警告 51#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3-21 12:29
  • 签到天数: 68 天

    [LV.6]常住居民II

    52#
    发表于 2012-4-3 14:00:17 |只看该作者
    学习,向老师学习!

  • TA的每日心情

    2017-4-24 09:56
  • 签到天数: 93 天

    [LV.6]常住居民II

    53#
    发表于 2012-4-4 09:34:28 |只看该作者
    偶也,,我来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3-1 08:36
  • 签到天数: 13 天

    [LV.3]偶尔看看II

    54#
    发表于 2012-4-5 14:14:17 |只看该作者
    不错的资料!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3-1 08:36
  • 签到天数: 13 天

    [LV.3]偶尔看看II

    55#
    发表于 2012-4-5 14:15:47 |只看该作者
    二、房产税计税依据新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


    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的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进行调整或重新评估房屋原价。


    因而,如果企业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未将土地使用权在房屋原价中核算,则在计算缴纳房产税时不需将土地使用权计入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但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对房屋原价进行调整或重新评估后计算缴纳房产税。
    ----------------------------------------------------------
    已经改变了。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9-11-27 10:23
  • 签到天数: 63 天

    [LV.6]常住居民II

    56#
    发表于 2012-4-6 15:25:06 |只看该作者
    要钱呀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4-4-19 08:59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偶尔看看II

    57#
    发表于 2012-4-6 15:51:20 |只看该作者
    谢谢分享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4-4-19 08:59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偶尔看看II

    58#
    发表于 2012-4-6 15:57:58 |只看该作者
    钱没了,没下载成功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0-26 13:54
  • 签到天数: 22 天

    [LV.4]偶尔看看III

    59#
    发表于 2012-4-6 16:01:33 |只看该作者
    需要学习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7-4-18 13:50
  • 签到天数: 70 天

    [LV.6]常住居民II

    60#
    发表于 2012-4-6 18:59:10 |只看该作者
    有最新信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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