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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政策] 注意审查房地产抵押中涉及到的几种法律关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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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5 15:56:48 |显示全部楼层 |倒序浏览
注意审查房地产抵押中涉及到的几种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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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审查在建工程抵押与建设工程工程款优先权的关系
《合同法》第286条规定了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优先于银行抵押优先权实现。最高人民法院于2002611通过的《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法释[2002]16)也明确规定,建设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先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因此,我行应注意防范建设工程式优先受偿权带来的贷款风险。
由于法律和司法解释并未规定建筑工程优先权公示制度,导致该建设工程式的抵押权人在接受抵押时无从了解该建设工程上是否存在承包人的优先权。因此,假如贷款银行在发放房地产开发时接受了在建工程抵押,但开发商并未如约支付承包人建筑工程款时,贷款银行的抵押权很可能落空。为了最大限度的防范在建工程抵押权落空的风险权落空的风险,贷款银行在发放开发贷款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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