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奋斗 2017-9-28 08: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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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91 天 [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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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公司利用地下基础建的地下车库,销售许可证上为不可售面积,无产权成本。是否可以分摊到可售面积中。售楼处属于临时建筑以后要拆除,此处的售楼处成本是否也可以分摊到可售面积中。在土地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方面都是如何处理的?
【解答】
财产与行为税: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中的公共配套设施,是指根据政府或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必须建造且无偿转让给相关单位或业主使用的、非营利性的公共事业设施。非营利性的公共事业设施主要是指:物业管理用房、人防设施、变电站、热力站、水厂、居委会、派出所、托儿所、幼儿园、学校、医院、邮电通讯、公共厕所、无偿供全体业主使用的车位、车库、会所等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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