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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号专题】如何对待财务部与其他部门的摩擦(原创:我与办公室主任的一场口舌之争)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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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7 09:13:46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首先,介绍一下故事的三个重要人物。第一个是工程部经理,公司里除了总经理之外的二号人物。第二个是办公室主任,老板直接指派过来的超级人物。第三个是我,主管财务的小小人物。

    其次,介绍一下公司背景。私营,新的总经理进驻之前,没有规章制度,管理人员均为母公司外派,老板承诺可以三个月探亲一次,如果没有回家,家属探亲的机票可以报销。
      总经理进驻后,办公室在2008年3月制定了一个“探亲假及差旅费报销暂行规定”,其中有一条规定“凡在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年终可报销一次往返探亲费用。本人未休假的,家属可报销往返机票一次”。(注:这个制度所有的员工都没有见过,锁在办公室的抽屉里)

    财务部2008年6月制定的费用报销流程“填写报销单--财务部审核-办公室审核--总经理审批”(注:正是报销程序不合理,把我自己装了进去,后悔莫及)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工程部经理送过来一张报销单,除了正常报销的几张单据外,还有老婆回家的往返票,儿子来琼的机票。因为公司尚未规范之前,有报销家属探亲费的先例,于是我拿着单子就去请示总经理了,总经理就一句话:“请办公室签署意见”。可是我送到办公室主任面前的时候,可没有那么轻松,他拿着我的报销流程说:“你不先签署意见,我怎么签?”直接把单扔给我了。

    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啊!签字吧,明明知道不符合规定,不签字吧,办公室是不会签什么意见的。办公室主任明明是不想得罪人,把皮球踢到我这里来了。


    得助于朋友们集体的智慧,我想到了解决问题的办法。

    第一、我在报销单上签署“已核,金额属实”(借此衷心地感谢同偶异侬给我的帮助)
    第二、针对探亲制度疑问的地方,比如家属是否可以报销探亲路费?家属是否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发“内部工作联系单”致办公室,内容如下:
致:办公室
事由:关于员工家属来琼探亲路费是否给予报销的请示
内容:
我司员工探亲制度规定:入职满一年的员工,每年可以回家探亲一次,来回路费给予报销。对于员工家属来琼探亲路费是否给予报销,以及报销的标准及范围,请办公室尽快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便于探亲路费报销时遵照执行!
以下无正文。
                                                                                                                                    财务部
      
       可想而知,武林中的一场腥风血雨就此拉开了序幕。
      
       办公室主任不仅拿出了“暂行规定”,还质问我为什么明明知道不符合规定,还要签字?我以财务只对金额、单据规范负责,办公室对是否属于报销范围负责为由进行辩护。当彼此的声音越来越大的时候,我说:“总之,财务要依照制度进行审核”想要结束争论,办公室主任拍桌而起,声音提高了十八度,大喊“这张单我绝不给你送”。
      
       问题总是要解决的,我只好返身去找总经理。结果是办公室主任挨批了。第二天给我发了个回文,如下:

关于**,配偶(家属)及孩子不属报销机票范围的建议

财务部:
1、公司有明确的规定。**公司《探亲假及差旅费报销暂行规定》2008311发的。
2、建议:由于**经理2008年春节回老家探亲一次,本人机票和家属机票公司已给报过,这次家属及孩子的机票不属报销范围。
是否属于特殊情况,按特殊情况处理,报送*总批示。
附:**公司《探亲假及差旅费报销暂行规定》

                                            办公室:**



    就这样,整个事情结束了。可是我的心情并不轻松,我针对制度中不完善的地方提出的疑问,办公室只是针对个人提出的建议,不能作为制度规范所有的员工,我很担忧,同样的问题还是会再次出现的。


    作为同行,您怎样看这样事情,如何做,才能在工作中避免此类摩擦的再次发生,如何做,才能保护自己?


正方观点 (86)

斗争到底

反方观点 (65)

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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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鼎财税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2#
发表于 2020-2-24 10:19:15 |只看该作者
不太明白为什么报销制度是办公室单方面制定的?而且为什么是财务部先签字?不都是办公室先签字的吗?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3-9 21:26
  • 签到天数: 48 天

    [LV.5]常住居民I

    121#
    发表于 2016-10-8 12:13:29 |只看该作者
    流程理顺,就事论事,和谐第一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6-16 10:24
  • 签到天数: 16 天

    [LV.4]偶尔看看III

    120#
    发表于 2015-4-24 13:08:27 |只看该作者
    很正常,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8-5-25 16:53
  • 签到天数: 22 天

    [LV.4]偶尔看看III

    119#
    发表于 2015-3-25 11:04:51 |只看该作者
    申请阅读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2-5-13 11:28
  • 签到天数: 63 天

    [LV.6]常住居民II

    118#
    发表于 2014-4-24 15:16:19 |只看该作者
    阳光总在风雨后 发表于 2008-7-22 01:14
    补充说明:当你拿着单据去找办公室主任的时候他扔了,要是我的意见,我是不会去捡那张报销单的,他仍了,你 ...

    我同意,关键是楼主没说明白,为什么这个报销单一直由财务去流转?是公司规定吗?如果这样的话,我觉得可以这么定,在不改变规定下,财务人员可以要求报销人提报到财务后,财务审批完成后(量多可以定期分类反馈)由报销人自己提报到办公室主任那。。。 我觉得如果真像我说的 报销人给财务,财务自己拿去给办公室主任。。。 这样设定太搞笑了吧~~ 办公室跟财务是同级的。除非办公室只是代转给总经理,没有审核权限!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2-5-13 11:28
  • 签到天数: 63 天

    [LV.6]常住居民II

    117#
    发表于 2014-4-24 15:07:00 |只看该作者
    粗略一看不是很明白:办公室主任拍桌而起,声音提高了十八度,大喊“这张单我绝不给你送”。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你们报销的单据是先传给财务,财务再转给办公室,办公室再提交给总经理,由办公室单线联系总经理?但是看你去请示总经理,又不像?所以想知道你们这个流程是什么个规定或者约定俗成?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8-21 16:27
  • 签到天数: 98 天

    [LV.6]常住居民II

    116#
    发表于 2014-4-12 08:37:07 |只看该作者
    了解一下事情发展,学习一下工作经验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4-5-10 15:03
  • 签到天数: 82 天

    [LV.6]常住居民II

    115#
    发表于 2013-10-4 16:39:23 |只看该作者
    终于找到比我还倒霉的会计了。这类事情,经常遇到。愁人呢!!!!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4-11-11 09:54
  • 签到天数: 11 天

    [LV.3]偶尔看看II

    114#
    发表于 2013-1-29 19:00:39 |只看该作者
    管理是门学问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4-12-30 10:59
  • 签到天数: 15 天

    [LV.4]偶尔看看III

    113#
    发表于 2013-1-15 10:48:51 |只看该作者
    财务一定要按照制度办事。制度不清楚就要请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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