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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 以土地使用权投资如何确认相关项目扣除金额?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1-28 10:15
  • 签到天数: 85 天

    [LV.6]常住居民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1-11-29 23:49:54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以土地使用权投资如何确认相关项目扣除金额?

      问:我公司以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与某房地产公司合作开发房地产,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风险,是否可以不征营业税?投资方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对于“扣除项目中的——土地征用费”金额能否按照投资双方确认的土地使用权投资价扣除?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第149号)规定,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贵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出资,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风险,不需缴纳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第五条关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征免税问题规定,对于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均不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一条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规定,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的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
      根据上述规定,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应该以双方确认并经权威资产评估部门确认的价格进行计算。
    来源 中国税网

      问:我公司以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与某房地产公司合作开发房地产,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风险,是否可以不征营业税?投资方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对于“扣除项目中的——土地征用费”金额能否按照投资双方确认的土地使用权投资价扣除?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第149号)规定,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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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2-5 10:09
  • 签到天数: 196 天

    [LV.7]常住居民III

    16#
    发表于 2012-10-9 03:59:0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评估价是否可以扣除

  • TA的每日心情

    2014-11-11 09:26
  • 签到天数: 112 天

    [LV.6]常住居民II

    15#
    发表于 2012-10-8 07:49:49 |只看该作者
    资料共享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1-18 16:24
  • 签到天数: 5 天

    [LV.2]偶尔看看I

    14#
    发表于 2012-9-4 09:31:35 |只看该作者
    正需要这个回答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2-27 10:33
  • 签到天数: 21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13#
    发表于 2011-12-29 11:45:54 |只看该作者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8-6 09:57
  • 签到天数: 730 天

    [LV.9]以坛为家II

    12#
    发表于 2011-12-28 17:10:13 |只看该作者
    谢谢分享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2-25 15:36
  • 签到天数: 1052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11#
    发表于 2011-12-5 09:24:30 |只看该作者
    政策说是这样。。
    实际很多问题细节比较麻烦
    实际操作又有多种解读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2-19 09:12
  • 签到天数: 63 天

    [LV.6]常住居民II

    10#
    发表于 2011-12-2 12:42:28 |只看该作者
    顶顶顶顶!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5-17 20:25
  • 签到天数: 105 天

    [LV.6]常住居民II

    9#
    发表于 2011-11-30 12:09:55 |只看该作者
    好吗,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2-4-12 15:46
  • 签到天数: 8 天

    [LV.3]偶尔看看II

    8#
    发表于 2011-11-30 11:46:42 |只看该作者
    谢谢楼主,我是新人要学习的太多,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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