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奋斗 2017-9-21 1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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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94 天 [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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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发生非常损失如何进行账前消化?
某公司因水灾突发致使部分房屋发生毁损,经初步估算,房屋损失的部分约20万元(指损失部分的重置价值,原价100万元,已提折旧15万元)。当年还因管理不善,造成产成品变质,损失金额60万元(成本价格)。由于该公司已经投保,保险公司同意赔偿70万元。请问该公司对此部分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应该进行怎样的会计处理?是否涉及到相关税费问题?
解答精要:
(1)产成品发生非常损失应当转出外购项目的进项税额。若产成品残值有处置收入的,应当计提销项税额,对应部分的残值应从损失金额中扣除。
应转出进项税额=[60 -残值处置不含税收人/(1+ 10%)]x综合扣除率X加权平均税率
综合扣除率=(产成品成本—工资成本—折旧成本—其他没有进项税的成本)/产成品成本
加权平均税率=(原材料1x税率1+原材料2x税率2+…)/(原材料1+原材料2+…)xl00%
账务处理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产成品
借:银行存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2)房屋损失账务处理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200000
贷:固定资产 200000
在剩余的年限内继续计提折旧。
借:银行存款 700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700000
(3)结转待处理财产损溢,账务处理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所得税处理:年末向主管所得税的税务机关申报财产损失金额,经过批准,年终申报所得税前允许扣除,不作纳税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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