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奋斗 2017-12-31 1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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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72 天 [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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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内部员工聚餐是不是可以入福利费而不入招待费科目?
以下是某市国家税务局对这个问题的回复 请看题:
单位内部员工聚餐是不是可以入福利费而不入招待费科目?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提问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的规定: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而业务招待费是纳税人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请参照上述规定执行!【解答时间】2010-05-21 08:04:16【解答单位】**市国家税务局
你看明白了吗?反正我是没看明白!
其实这个问题就像费用说明不能写“请**局领导吃饭”一样,要是按税法规定来操作你既入不了福利费,也进不了业务招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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