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 [打印本页]

作者: 蓉SJ    时间: 2010-1-15 13:57
标题: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
09年下半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没交,现在要补交,我们这是10月份收的,那想请问那8,9月份有签订合同的土地使用面积是不是可以扣除,那要怎么计算呢??

比如 我们的土地使用面积是10000平米 ,目前在售的有1,2,3,4几栋商品房,那分别计算出他们的销售面积是100.200.300.400 平米,那现在要交的土地使用税的计税金额怎么算,有人说要按比例的,这个怎么算??

是不是要知道每一栋的占地面积啊?如果知道每一栋的占地面积后怎么算?、

请指教,最好举例一下,本人比较迟钝哪~~~~~~~~~~

[ 本帖最后由 蓉SJ 于 2010-1-15 17:13 编辑 ]
作者: wwb1985    时间: 2010-1-15 14:12
不可以扣除,交房次月才可以扣除的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