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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置顶】房地产开发企业财税问题在线答疑(主持专家:樊剑英)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4-5-10 19:49
  • 签到天数: 17 天

    [LV.4]偶尔看看III

    81#
    发表于 2011-4-23 12:02:32 |只看该作者
    学习一下!!!!

  • TA的每日心情

    2011-10-14 19:35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82#
    发表于 2011-4-23 12:22:02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9# 的帖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补充规定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9号  
      
      现就《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94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公告如下:
      一、关于企业为月工资收入低于费用扣除标准的职工缴存企业年金的征税问题
      (一)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部分计入职工个人账户时,当月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与计入个人年金账户的企业缴费之和未超过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但加上计入个人年金账户的企业缴费后超过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其超过部分按照《通知》第二条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关于以前年度企业缴费部分未扣缴税款的计算补税问题
      《通知》第五条规定的企业缴费部分以前年度未扣缴税款的,按以下规定计算税款:
      (一)将以前年度未扣缴税款的企业缴费累计额按所属纳税年度分别计算每一职工应补缴税款,在此基础上汇总计算企业应扣缴税款合计数。
      (二)在计算应补缴税款时,首先应按照每一职工月平均工资额减去费用扣除标准后的差额确定职工个人适用税率,然后按照《通知》第五条规定计算个人实际应补缴税款。
      1.职工月平均工资额的计算公式:
      职工月平均工资额=当年企业为每一职工据以计算缴纳年金费用的工资合计数÷企业实际缴纳年金费用的月份数
      上式工资合计数不包括未计提企业年金的奖金、津补贴等。
      2.职工个人应补缴税款的计算公式:
      纳税年度内每一职工应补缴税款=当年企业未扣缴税款的企业缴费合计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上式计算结果如小于0,适用税率调整为5%,据此计算应补缴税款。
      3.企业应补扣缴个人所得税合计数计算公式:
      企业应补扣缴税额=∑各纳税年度企业应补扣缴税额
      各纳税年度企业应补扣缴税额=∑纳税年度内每一职工应补缴税款。
    结合两个文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1-10-27 10:11
  • 签到天数: 5 天

    [LV.2]偶尔看看I

    83#
    发表于 2011-4-23 13:28:22 |只看该作者

    欢迎唐山地税领军人物——王奎莅临指导

    王奎 唐山乐亭地税稽查局  著名税务专家 欢迎莅临指导 对于促进房地产会计网会员交流将起到推动作用!

    该用户从未签到

    84#
    发表于 2011-4-23 14:12:50 |只看该作者
    谢谢樊老师指导,认真学习后再请教,期待您的大作出版。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5-4-14 10:35
  • 签到天数: 14 天

    [LV.3]偶尔看看II

    85#
    发表于 2011-4-26 14:01:19 |只看该作者

    请教一下

    樊老师。是这样的
    我们公司是房地产开发的,去年11拿的税务登记证,一直到现在块五月了都没有去纳税申报,地税国税都没有,现在税务这块我也不知道怎么做比较好一点。最快的解决办法是。。程序我不知道怎么做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4-18 15:50
  • 签到天数: 2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86#
    发表于 2011-4-26 15:35:35 |只看该作者

    发生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如何扣除

    请教下樊老师:
    1、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当年未取得预售收入,业务招待费、广告宣传费可以转入下一年度再按规定扣除吗?
    2、支付给拍卖行的土地拍卖佣金可以记入土地成本吗?
    3、对于地下车位,建造时发生的建造成本是记入公共配套设施吗?

    先谢谢哈。。。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4-18 15:50
  • 签到天数: 2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87#
    发表于 2011-4-26 15:39:55 |只看该作者

    物业完善费用可以按规定预提

    还有个问题:
    国税发2009 31号文中第三十二条“物业完善费用可以按规定预提”,这个规定是指怎样的规定?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3-29 10:53
  • 签到天数: 12 天

    [LV.3]偶尔看看II

    88#
    发表于 2011-4-26 16:48:18 |只看该作者
    真是太好了,非常感谢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3-9-16 14:42
  • 签到天数: 45 天

    [LV.5]常住居民I

    89#
    发表于 2011-4-26 18:46:14 |只看该作者
    学习。。。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4-5-13 11:11
  • 签到天数: 15 天

    [LV.4]偶尔看看III

    90#
    发表于 2011-4-26 20:47:13 |只看该作者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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