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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安揭贷款购楼,还贷已经有二月,因购的楼,不满意。新购换一楼,如何操作好? [打印本页]

作者: 茶心如禅    时间: 2013-10-18 18:43
标题: 安揭贷款购楼,还贷已经有二月,因购的楼,不满意。新购换一楼,如何操作好?
安揭贷款购楼,还贷已经有二个月,因购的楼,不满意。新购换一楼,如何操作好?保证贷款利率相同。
作者: sdmcljg    时间: 2013-10-19 08:32
比较难办,具体可以这样办理:(1)业主退房,必须有书面申请和理由,否则税局会有异议的;(2)到银行归还贷款取得还款证明,到房管办办理预告登记撤销手续;(3)到房管办办理预售额合同撤销手续同时办理抵押登记撤销手续;(4)财务部门开具负数机打收据(未实行网络发票管理的开具红字收据)。如果换房的,业户选择新的房源重新签订预售额合同,如果没有特殊的政策将按照二套房处理首付提高到50%,利率上浮30%。需要公司做做工作。(因区域不同存在政策执行差异,但是大致差不多吧)。利率相同的要求实际操作起来是比较难的。
作者: suzhouwzh    时间: 2013-10-19 12:03
这个要学习一下的

作者: 茶心如禅    时间: 2013-10-19 19:23
sdmcljg 发表于 2013-10-19 08:32
比较难办,具体可以这样办理:(1)业主退房,必须有书面申请和理由,否则税局会有异议的;(2)到银行归还 ...

讲得很具体,操作性强,有的人,采用假离婚,然后,再贷款,保持原有贷款的利率水平
作者: sdmcljg    时间: 2013-10-20 09:37
茶心如禅 发表于 2013-10-19 19:23
讲得很具体,操作性强,有的人,采用假离婚,然后,再贷款,保持原有贷款的利率水平

(1)考虑假离婚成本和社会效应,本人不赞成为了房子按揭而拿自己的婚姻家庭做赌注,是对家庭的不负责任和亵渎(个人的意见而已,不代表所有人的啊);(2)为办按揭而假离婚属于欺诈行为,无论从婚姻法还是从贷款通则角度分析都是不可取的,也是功利性的表现,从婚姻法角度分析,应该认定为属于离婚后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吧,另一方参与还贷,但是根据婚姻法规定另一方不能参与分享住房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增值部分,对另一方也是不公平的。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作者: 568013367    时间: 2013-11-21 16:01
比较麻烦
作者: 迷茫(=^ω^=)N久    时间: 2015-8-5 20:15
学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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