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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房地产企业利息支出扣除时的凭证是什么 [打印本页]

作者: 勇者无敌    时间: 2011-5-23 13:28
标题: 房地产企业利息支出扣除时的凭证是什么
  【问】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扣除时,其提供的金融机构证明是指什么?未发生借款利息支出可以扣除吗?

  【解答】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银行贷款使用的借据(借款合同)、利息结算单据等,都可以作为金融机构证明对待。此类利息支出,凡能够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以按规定计算的土地和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5%计算扣除。开发项目未发生利息支出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以按规定计算的土地和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5%计算扣除。

  对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不能按清算项目计算分摊或提供金融机构利息证明的,利息不能单独扣除,房地产开发费用采用按率扣除的方法,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计算的金额之和的10%进行计算扣除。
作者: gyj418276792    时间: 2011-5-23 14:40
谢谢版主,辛苦了
作者: gxbshg    时间: 2011-5-24 14:52
正解,楼主辛苦了
作者: zhanlu    时间: 2011-5-24 16:03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在详细点就好了。。。
作者: lichun3382    时间: 2011-7-14 22:53
学习一下了......
作者: 波音公司    时间: 2011-7-17 09:58
学习啦!谢谢!
作者: 风雨无泪    时间: 2011-8-14 12:11
学习了,多多掌握知识,谢谢提供。
作者: 小汝    时间: 2011-8-19 09:01
其实房企向股东及民间借贷的情况有很多,这类利息支出不是很好处理呀!
作者: 财务匪兵    时间: 2011-8-19 09:23
银行是无赖啊,给的凭据其时就是白条
作者: 波音公司    时间: 2011-8-19 10:45
唉,我们企业向自然人的借款利息都不能单独扣除了。
作者: 王邓王邓    时间: 2011-8-24 11:02
了解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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