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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合作建房的优势 [打印本页]

作者: 章之峻    时间: 2008-5-21 13:53
标题: 合作建房的优势
合作建房与成立合资公司有什么不同?在公司成立形式上(开发主体是否要确认实收资本),税务上又有什么优势?

请教各位
作者: 章之峻    时间: 2008-5-21 13:57
标题: 预提费用能否入帐进入销售成本?
开发产品已经确认销售,但有很多开发成本费用尚未取得决算和取得发票,只能通过预提进入开发成本,请问确认销售成本时,该预提费用能否作为销售成本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税务上说要实际发生才能抵扣,如何规避此项规定呢?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8-5-21 16:37
原帖由 章之峻 于 2008-5-21 13:53 发表
合作建房与成立合资公司有什么不同?在公司成立形式上(开发主体是否要确认实收资本),税务上又有什么优势?

请教各位


合作建房一般指的是一方出钱一方出地,建成后按照约定比例分房,我觉得这种方式在操作上非常麻烦,而且税收上又没有什么优势.

建议还是成立合资公司来得好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8-5-21 16:39
原帖由 章之峻 于 2008-5-21 13:57 发表
开发产品已经确认销售,但有很多开发成本费用尚未取得决算和取得发票,只能通过预提进入开发成本,请问确认销售成本时,该预提费用能否作为销售成本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税务上说要实际发生才能抵扣,如何规避此项规定 ...


一般在账务处理时,为了让收入与成本更加合理配比,建议将预提费用计入开发成本,但是在税务上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要面临纳税调整
作者: 阿费    时间: 2008-5-21 16:58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项目核算时,可以预提费用,但年度汇算清缴时,税务上是不允许预提费用科目有余额的,必须时行调整.
作者: rongziyue    时间: 2013-1-31 10:52
学习学习
作者: erica_ldq    时间: 2013-7-4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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