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关于计算土地增值税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不问心    时间: 2010-10-25 13:23
标题: 关于计算土地增值税的问题
项目清算,计算土地增值税扣除额时,1.预交的营业及其附加税能扣除,预交的所得税和土增税,印花税和土地使用税不能扣除吧?2.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贷款利息费用,开发成本和土地成本之和的5%扣除开发费用,利息单独全额扣除;不能提供证明的,利息不能单独全额扣除,开发费用按开发成本和土地成本之和的10%扣除,最后加计20%扣除,对吗?
作者: wanli7400    时间: 2010-10-29 15:13
标题: 关于计算土地增值税的问题
扣除清算收入的营业税及附加,开发费用加急扣除,也就是开发成本和地价款之和乘以10%加急扣除,其余税金及销售、管理费用不扣除,我们现在就是这样清算的。向个人或企业借款的利息不能扣除,这部分利息出现在帐上按20%上个税。
作者: 小小蜜蜂    时间: 2010-10-29 19:55
一、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税费只有3种: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收入;
二、开发费用的扣除分两种情况:
(1)能提供银行贷款利息单,能明确计算贷款利息的:开发费用=利息+(土地成本+开发成本)*5%;
(2)不能提供银行贷款利息单,不能确切计算利息的:开发费用=(土地成本+开发成本)*10%
(3)这个5%和10%比例,可能各个地方会不一样,规定是在5%和10%之内扣除;
三、只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才能有20% 的加计扣除,这是为了鼓励房产企业;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作者: msdc2008    时间: 2011-4-14 19:52
fa tie zhuanbi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