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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员工集体活动费该记入哪个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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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冰爽柠檬
时间:
2010-7-1 14:56
标题:
员工集体活动费该记入哪个科目
我们公司员工集体聚餐的费用应该计到哪里啊
作者:
风月无边
时间:
2010-7-1 15:29
应该作为福利费来处理
作者:
pinkelement
时间:
2010-7-1 15:41
我也一直为这个问题所困扰。一般的说法都是说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但实际上一般的员工活动后所取得的发票都是娱乐业发票,到时候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查账也还是有问题的。
作者:
ayuan
时间:
2010-7-1 16:44
一样是业务招待费
作者:
ayuan
时间:
2010-7-1 16:47
我觉得看性质,如果只是聚餐等,入业务招待费,如果是员工生日等聚餐,可入福利费
作者:
冰爽柠檬
时间:
2010-7-1 17:27
标题:
回复 5# 的帖子
我们这是集体聚餐的费用
作者:
wwb1985
时间:
2010-7-3 16:47
我一直入业务招待费,入福利费税务会不承认的
作者:
晨曦菊xjq
时间:
2010-7-11 21:29
业务招待费可是有限额规定的,超过部分是要调增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只要不超过14%入福利费税务局是不会干涉的
作者:
尹伟
时间:
2010-9-7 11:19
支持8#的意见。只要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4%就可以列支。
作者:
可爱的小丸子
时间:
2010-9-7 13:41
支持8楼的做法,我们每次开盘或是年终活动聚餐费用,也是例入福利费
作者:
和谐三亚
时间:
2010-9-7 13:54
标题:
聚餐费用
管理费用——福利费
作者:
东哥混财务
时间:
2010-9-7 14:17
福利费啊,这个必须的啊!
作者:
zhouxurong
时间:
2010-9-7 14:19
我都是报销时让经办人注明是员工聚餐,入福利费
作者:
陈昱
时间:
2010-9-7 14:27
我是根据所取得的发票入会计科目的
作者:
mengxiang
时间:
2010-9-7 22:17
可以进入福利费吧 不要超了标准啊
作者:
广西北海
时间:
2010-9-7 22:21
但税局是要看发票的啊,入福利费可以的吗?
作者:
秦娟
时间:
2010-9-7 22:41
年终聚餐可以做在福利费中,但发票要注明用途的,其他的聚餐发票只能当做业务招待费来看
作者:
jianxia
时间:
2010-9-17 10:48
应该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因为福利费主要指发给职工的防署降温费,取暖费,医药费,丧葬费,生活补贴,困难补助,加班加点工人误餐费等,你们聚餐收的餐饮服务业发票很难说明是职工福利费的用途,税务是不认可的,到时很麻烦!
作者:
koala119
时间:
2010-9-25 11:42
我们这里可以走工会经费
作者:
haier163
时间:
2010-9-25 14:09
标题:
回答
福利费用,如果工会组织的,列工会经费
作者:
皮波
时间:
2010-9-25 14:24
作为福利费来处理
作者:
人穷脸丑
时间:
2010-9-25 16:30
记入:管理费用-招待费
福利费范围里面没有这种!
作者:
看大盘沉浮
时间:
2010-10-7 22:37
集体聚餐的费用入福利费
作者:
智诚
时间:
2010-10-8 02:02
标题:
单位内部员工聚餐是不是可以入福利费而不入招待费科目?
以下是某市国家税务局对这个问题的回复 请看题:
单位内部员工聚餐是不是可以入福利费而不入招待费科目?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提问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的规定: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而业务招待费是纳税人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请参照上述规定执行!【解答时间】2010-05-21 08:04:16【解答单位】**市国家税务局
你看明白了吗?反正我是没看明白!
其实这个问题就像费用说明不能写“请**局领导吃饭”一样,要是按税法规定来操作你既入不了福利费,也进不了业务招待费。
作者:
大胖宝宝呀
时间:
2010-10-13 22:38
先列入福利费 真实的情况嘛毕竟 不过税务实在要调 到时候再说
作者:
沉默的会计
时间:
2010-10-13 23:20
还是支持八楼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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