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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合作建房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重庆陈阿泰    时间: 2009-12-18 17:34
标题: 关于合作建房的问题
关于合作建房的问题


甲方出土地使用权,乙方出资金双方共同开发房地产,但使用甲方房地产开发资质以甲方的名义开发,并单独成立开发项目部,由双方共同派出人员组成(以乙方为主)。项目完成后甲方收取30%乙方收70%。甲方出地,乙方负责开发的管理,开发过程,事情基本上都是乙方做。对外是甲方的名义,乙方以甲方名议做账。请教各位此种方式会计如何做分录?主要税金都有哪些?
作者: 同城51    时间: 2009-12-18 18:41
我现在的公司同你公司情况差不多,只不过是利润分配的比例不一样
作者: 同城51    时间: 2009-12-18 18:56
我是这样做的仅供参考:
乙方的出资做为长期债权投资,这样甲方就不用增加实收资本。以甲方名义做账记借款,以甲方的名义交税营业税和附加税。总之你就当乙方是甲方的一个项目部就行了。
作者: 路漫漫    时间: 2009-12-21 22:44
请问楼上老师,我现在也遇到了这种情况,会计处理我也想这样做,但就是合伙方要求项目的收支等情况要单独反应(单独设了一个出纳),请问需要针对该项目重设一个帐套吗?还是用原来的帐套,相关科目增加部门管理核算?谢谢
作者: 同城51    时间: 2009-12-22 20:15
你们乙方已经成立了项目部,单独建一套账。独立的账户,收支。月末项目部报表交甲方做一个合并报表由甲方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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