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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法规] 建筑施工企业所得税概述与计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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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7-8-31 15:48:4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家有良田 于 2017-8-31 15:52 编辑

    建筑施工企业所得税概述与计算


          企业所得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企业所得税征收与缴纳之间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的基本规范.是加2007年3月16日第 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和2007年11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发布的相关规定。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 其他所得征收的所得税.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企业所得税条例草案》《国营企业调节税征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进行整 合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上述改革标志着中国的所得税制度改革向着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方向迈 出了重要的步伐.2007年3月1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并于2008年1月1日开始施行.从此内外资企业适用统一的 企业所得税法。

    一、纳税义务人与征税对象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外,凡在我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人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规定纳税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的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这是根据企业纳税义务范围的宽窄进行的分类方法,不同的企业在向中国政府缴纳所得税时,纳税义务不同。把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是为了更好地保障我国收税管辖权的有效行使。


    (一)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闰地区法律成立但实 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这里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 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有生产、经营所 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其中,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注册、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


    (二)非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 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 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上述所称机构、场所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

    1.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

    2.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

    3.提供劳务的场所。

    4.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

    5.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 位或者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三)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居民企业应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作为征税对象。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以及 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四)非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 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 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 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所称实际联系,是指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拥有的 据以取得所得的股权、债权,以及拥有、管理、控制据以取得所得的财产。

    二、税率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我国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比例税率,现行规定是:

    1.基本税率为25%。适用于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 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 2.低税率为20%。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 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但实 际征税时适用10%的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应纳税所得额为企业每一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 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企业所得税法对应纳税 所得额计算做了明确规定,主要内容包括收入总额、扣除范围和标准、资产的 税务处理、亏损弥补等。


           在直接计算法下,居民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基本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弥补亏损

    在间接计算法下,是在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或减按照税法规定调整的项目金额后,即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税收调整项目金额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企业的财务会计处理和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予以调整的金额;二是企业按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税收金额。



    来源: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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