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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法规] 营改增法规解读第三波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2016-11-11 15:34
  • 签到天数: 5 天

    [LV.2]偶尔看看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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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表于 2016-5-25 09:33:3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此次营改增是否还是有视同销售行为?
    1、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2、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3、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设计视同销售行为,主要是为了体现税收制度设计的完整性及堵塞征管漏洞,将无偿提供服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与有偿提供服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同等对待,全部纳入应税服务的范畴,体现了税收制度的公平性。同时,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情况,排除在视同提供服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之外,也不利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航空运输服务、铁路运输服务,属于以公益活动为目的的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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