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23-11-28 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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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85 天 [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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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间接费用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在开发现场组织管理开发产品而发生的各项费用。这些费用虽也属于直接为房地产开发而发生的费用,但它不能确定其为某项开发产品所应负担,因而无法将它直接记入各项开发产品成本。为了简化核算手续,将它先记入“开发间接费用”科目,然后按照适当分配标准,将它分配记入各项开发产品成本。
开发间接费用应分设如下明细项目进行核算:
1、工资指开发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现场管理机构行政、技术、经济、服务等人员的工资、奖金和津贴。
2、福利费指按上项人员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目前为14%)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折旧费指开发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使用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提取的折旧费。
4、修理费指开发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使用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发生的修理费。
5、办公费指开发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各管理部门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印刷、邮电、书报、会议、差旅交通、烧水和集体取暖用煤等费用。
6、水电费指开发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各管理部门耗用的水电费。
7、劳动保护费指用于开发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职工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摊销和修理费,供职工保健用营养品、防暑饮料、洗涤肥皂等物品的购置费或补助费,以及工地上职工洗澡、饮水的燃料等。
8、周转房摊销指不能确定为某项开发项目安置拆迁居民周转使用的房屋计提的摊销费。
9、利息支出指开发企业为开发房地产借入资金所发生而不能直接计入某项开发成本的利息支出及相关的手续费,但应冲减使用前暂存银行而发生的利息收入。开发产品完工以后的借款利息,应作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10、其他费用指上列各项费用以外的其他开发间接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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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的规定,开发间接费用,是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因而,从其规定可以发现:
1、样板房、建筑模型等营销设施的建造费、制作费不属于开发间接费的范围,其中样板房需要视具体情况确定为企业的固定资产或者开发成本,也可能计入销售费用;而建筑模型则只能作为销售费用。
2、土地使用税在任何时候都是作为管理费用核算的,也不可能构成开发间接费。
3、编制、审查工程施工图概算、预算、结算发生的费用属于前期工程费用,也不属于开发间接费用。
4、房屋维修基金属于代收费用,不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间接费用。
5、前期物业管理费应当归属于管理费用,不构成开发间接费用。
6、工程监理费用是否可以作为开发间接费,目前尚无明确的规定,但从房地产开发情况考虑,我们认为可以归属为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用的范围。但建议您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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