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郁闷 2011-11-5 2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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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关系
开发商多是“空手套”
小城里小开发火爆现象,除了高房价推动外,农民工进城的“刚需”也是原因之一。
去年,有两位亲戚购买居民开发的楼房。其中一位亲戚在几家联建的12层楼里,买下一套80多平方米住房,每平方米1300多元;另一位亲戚在邓州火车站南买一套住房,100多平方米,每平方米1500元。
这两位亲戚家在农村,常年在外打工,这次在城里买房,主要是想让子女在城里上学。
在房价上涨时,人们不怕建好房无人接盘。
目前,邓州市已找不到每平米2000元以下的商品房,而这种“小开发”的住房价格便宜,这是两位亲戚选择“小开发”的主要原因。
据父亲描述,城里的“小开发”多数有“开发商”参与。普通住户拿地入股,“开发商”出钱盖楼,楼建好后,开发商给住户楼房补偿。最流行的补偿方式是按原住宅面积的3倍实物补偿。剩下的楼层交给“开发商”出售。至于建楼的各项手续,由“开发商”负责。
既然建房就能挣钱,为何住户不自己开发,而要交给“开发商”?对此,父亲道出玄机:“单独开发?谁能应付最少25个单位来找麻烦。”
父亲说,一些住户有自己开发的愿望,但建楼房除了要资金外,最重要的是,住户没有关系,想自己开发房屋,动一片砖瓦就会有人来阻拦,而找上门的“开发商”,他们多数没有正规的公司,有些甚至只是一个人。
但是,这些人多数“人头熟”、“会来事”,住户们不能解决的建房手续问题,他们往往能办成。
另外,在建房过程中,这些“开发商”有一套完善的“潜规则”。
据了解,“开发商”的土地是住户的,建房后给住户实物补偿;建筑材料、人工工资前期多数都是欠的,房子售出后再结账,有的干脆用住房来抵工钱和材料费。
实际上,“开发商”们在整个过程中,自己不出钱,只要打好关系,赊来建筑材料和人工费,然后楼房建起后则各方分账,坐收渔利。
违规建
政府打击“小开发”
据了解,邓州市“小开发”自建住宅楼,多数没有手续,没有按规划建设。
民间“小开发”要按相关法律法规,则需要规划局、房管局、土地局等相关部门审批。自建住宅要按规划,一般都不应超过三层,建七八层、甚至十层的住宅楼绝大多数都属违法违规建筑。
知情人士称,一些“开发商”前期打点好关系,十几天就能把房子建好。若有城管来查时,则暂时停工,等城管一走,晚上再突击盖房。
至于容积率等房地产限制规定,在“小开发”这里没有任何约束。
另外,住房对外出售还需房屋开发资质,需走“招拍挂”等系列程序,还需具备“五证”才能对外出售。
同时,在民间开发中,邻里纠纷随之增多。促使黑恶势力也参与其中,使人苦不堪言。
三年前就买地建楼房的同学说,他和邻居没少打架。他盖房子时,后面的邻居找人多次将他们的砖墙推倒。后来,他四处找人说和才平息矛盾。
据了解,邓州市的“小开发”多数没有“五证”销售,买卖双方私下签订协议。
去年,民间开发达到泛滥的顶峰。一些“开发商”通过关系,使建房开发一路畅通,城区内数百座高层住宅拔地而起。
据内部人士透露,自去年开始,邓州市政府将市房管局行政公章没收,暂停各种业务办理。对外称是涉及部门体制机构变更,而实际原因与“小开发”泛滥有关。
对于城区内的小开发泛滥,一些市民也表达了不满。
一位随机采访的居民说,城区旧房翻建盖成高层住宅的现象越来越多,不知道他们的手续是怎么批下来的,谁想开发就开发,建筑完工后,建筑物质量没有验收,就对外销售。
去年12月17日,邓州市市委、市政府联合发文,着手严厉打击违法占地,违法违规建设的行为。
行动截至今年6月结束,以2011年10月1日为界,对之前的违法建筑,一一甄别,一户一档,该拆除的拆除,该处罚的进行重罚,对10月1日之后的违法建筑,坚决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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