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16-11-14 16:08 |
|---|
签到天数: 5 天 [LV.2]偶尔看看I
|
偷税方法汇总 (一)取得商品房销售收入长期挂“预收账款”,或“应付账款”“其他应付账款”等科目,不按规定申报缴纳营业税。 这是近年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检查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主要分4种情况说明。 【案例一】:济南市地税局2001年查处的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涉税案。将预收的售房款10460万元,以集团公司或其他单位往来款的名义记入“应付账款--××单位”科目,少申报缴纳营业税税款523万元。 【案例二】:青岛市某有经贸经营权的房地产企业,将商品房售于某企业,价值2000万元,为逃避纳税,双方又签订了一份虚假的钢材购销合同,将收取的购房款暂以预收材料订金的形式列“应付账款”科目,偷逃税款。 延迟收入的入账时间。一是开发公司所属的售楼中心,房地产公司的售楼中心日常售房收入,除部分上缴财务入账外,其他收入沉淀在售楼中心,存在隐匿收入偷漏税收的问题;二是对房地产企业采取委托其他单位销售房屋的,应重点检查房地产项目的预售款或销售款是否长期挂在受托方账户或转移挪作他用,三是检查是否存在以总收入扣除代销、包销手续费以后的差价作为营业税计税依据等问题。 (二)向购房者收取的住房按揭贷款收入,记入“短期借款”、“其他应付账款”科目,不申报纳税。 (1)银行按揭的步骤 目前,在房地产销售过程中大多采用购房者向银行按揭的方式,第一步签合同,交首付款;第二步向银行办理按揭手续;
[ 本帖最后由 陈治 于 2009-2-27 15:56 编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