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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燃情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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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万科地产成都公司全套成本管理资料【精】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31#
发表于 2009-6-15 10:23:29 |只看该作者
能不能让我下一个呢 其他的 等赚到钱再说

该用户从未签到

132#
发表于 2009-6-24 12:55:42 |只看该作者
原来是要钱的呀,55555,下了3个,成穷光蛋了,先看看。好东西,也是值的

该用户从未签到

133#
发表于 2009-6-25 15:19:39 |只看该作者
谢谢,下载收藏了,共同学习

该用户从未签到

134#
发表于 2009-6-25 15:42:21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 的帖子

全部下了,耗了不少银子,赶快去赚钱

该用户从未签到

135#
发表于 2009-6-25 15:42:53 |只看该作者
都没有银子了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12-27 12:44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136#
    发表于 2009-7-23 15:19:10 |只看该作者

    国内某大型房地产公司的成本核算指导

    对房地产会计来说,成本核算是重中之中,尤其对于初学者来说,如何归结分摊和结转成本,都是一个难题,这个国内房地产龙头老大企业的成本核算指导,人家10多年前就指定了一套完善的成本管理体系,值得大家学习。强烈推荐。尤其是[2009]31号文中已经明确规定要不同的成本类型和对象核算成本,值得大家学习啊.哈哈

    第六章 成本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6-1 一般能分清成本核算对象的,可直接计入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项目中;如果分不清成本核算对象,须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成本核算对象负担时,可先在“开发成本—土地开发—土地费用”科目进行归集,再将其分配计入有关成本核算对象的开发成本;也可以直接分配计入“开发成本--有关成本核算对象----土地拆迁及补偿费”。有关分配方法为: 按土地面积计征地价、进行补偿、缴纳市政配套费时: 方法一:先按小区的占地面积将地价和拆迁补偿费分配到各小区;再将分配到各小区内的地价和拆迁补偿费,按小区内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和道路、广场等公用场所的占地面积进行直接分配;然后将分配到小区内道路、广场等公用场所占地面积的地价和拆迁补偿费,按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占地面积进行间接分配,计入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的开发成本;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直接分配数加间接分配数,即为该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应负担的地价和拆迁补偿费。 方法二:也可将公用占地面积先分摊到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占地面积上,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自身的占地面积加分摊的公用占地面积,再乘以单位面积的地价及拆迁补偿费来分配。 按建筑面积计征(或补偿)时: 不论是公共用地还是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自身用地发生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成本项目内的费用,均应按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建筑面积来分摊。 前期工程费 6-2能够分清成本核算对象的,可直接计入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前期工程费”成本项目;应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成本对象负担的前期工程费,可通过“开发成本— 土地开发—前期工程费”科目归集,再按建筑面积(包括在建及未建面积)分配计入各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项目。 基础设施费 6-3一般能够区分成本核算对象的,应直接计入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基础设施费”成本项目中;如果在开发的建设场地上有多个开发项目,不能区分成本核算对象时,其基础设施费应先在“开发成本—土地开发—基础设施费”科目进行归集,待基础设施建设完毕后,将归集的费用按建筑面积(包括在建及未建面积)分配计入有关成本核算对象的“基础设施费”成本项目中。

    XX地产成本核算指导.rar

    14.72 KB, 下载次数: 0, 下载积分: 本位币 -2 元

    售价: 2 元本位币  [记录]  [购买]

    该用户从未签到

    137#
    发表于 2009-7-24 09:10:41 |只看该作者
    谢谢楼主无私分享,真的是不错的资料

    该用户从未签到

    138#
    发表于 2009-7-28 15:50:19 |只看该作者
    得,没赶上下载资料啊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3-22 16:40
  • 签到天数: 17 天

    [LV.4]偶尔看看III

    139#
    发表于 2009-7-30 10:24:30 |只看该作者

    来晚了,被删掉了

    楼主你可以把里面的数字删掉只保留连接给我们参考下哦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0#
    发表于 2009-7-30 10:29:43 |只看该作者
    想学习,可惜来晚了啊,哪位好心人给我发份啊,邮箱:wmsun130@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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