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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 关于自然人与其个人独资企业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划转有关契税问题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0-21 13:30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偶尔看看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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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表于 2008-12-6 16:07:1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然人与其个人独资企业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划转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  发布机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文号:财税〔2008〕142 号
      发布日期:2008-11-17
      实施日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研究,现将自然人与其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无偿划转的契税问题明确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4号)第七条规定,“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不征收契税”。自然人与其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属于同一投资主体内部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可比照上述规定不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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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5-3-24 16:49
  • 签到天数: 11 天

    [LV.3]偶尔看看II

    2#
    发表于 2008-12-6 19:38:37 |只看该作者
    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不征收契税”。自然人与其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属于同一投资主体内部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可比照上述规定不征收契税
    学习了,谢谢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1-28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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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3#
    发表于 2008-12-6 21:09:26 |只看该作者
    新规定,学习了,谢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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