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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熟地的契税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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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8-12-5 16:32:1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请问,如果房地产企业是取得的熟地,也就是不存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费用,那么契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只是土地出让金吗?这样的话,取得生地的企业比取得熟地的企业缴纳的契税要多啊,这样合理吗?
麻烦哪位高人给解释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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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9-23 20:49
  • 签到天数: 23 天

    [LV.4]偶尔看看III

    2#
    发表于 2008-12-5 16:49:27 |只看该作者
    合同价格

    该用户从未签到

    3#
    发表于 2008-12-6 09:44:07 |只看该作者
    对,是土地出让合同上约定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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