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23-11-28 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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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85 天 [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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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qq1998 于 2008-11-18 20:28 发表 ![]()
第十八条 开发企业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其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清算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办法第 ...
你引用的是《青岛市地方税务局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税款清算管理暂行办法》,我仔细看了一下这个文件,认为里面说法是不对的。
我们应该以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为准
条例中的开发成本是不含资本化的利息的,条例中对开发成本是这样规定的:
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的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前面六项显然不含利息支出,最后一项“开发间接费用”,暂行条例是这样规定的:
开发间接费用,是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现在也为包含利息
青岛在土地增值税规定中将资本化利息计入开发成本的说法显然有悖于暂行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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