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引领房地产会计行业潮流!

房地产会计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论坛热门版块 国内最热门的房地产财务同行交流平台 房产会计问吧 - 房产会计实务 - 纳税筹划

论坛推荐版块 我们的宗旨:房会天下 网聚精英 房产会计专题 - 房产开发资料 - 成本预算

网站培训课程 房地产会计财税专业培训 财税课程咨询 - 课程在线报名

查看: 3384|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资料] 请问产权式酒店售后租回的账目处理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8-11-13 21:38:2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各位老大,本公司的产权式酒店即将竣工发售,对这种售后租回的会计和税务上如何处理呢?谢谢各位达人帮忙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转发到微博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1-28 10:15
  • 签到天数: 85 天

    [LV.6]常住居民II

    2#
    发表于 2008-11-13 21:40:21 |只看该作者
    售后租回涉及的法律和税务问题较多,以前做过类似的项目,比较有感触

    楼主能说一下你们的具体的操作方式吗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9-23 20:49
  • 签到天数: 23 天

    [LV.4]偶尔看看III

    3#
    发表于 2008-11-13 23:00:43 |只看该作者
    楼主,看看这文件,你就会明白咋处理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酒店产权式经营业主税收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6]478号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大梅沙海景酒店产权式经营业主税收问题的请示》(深地税发〔2006〕192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税收处理问题批复如下:?
        酒店产权式经营业主(以下简称业主)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房产使用权与酒店进行合作经营,如房产产权并未归属新的经济实体,业主按照约定取得的固定收入和分红收入均应视为租金收入,根据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按照“服务业-租赁业”征收营业税,按照财产租赁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推荐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