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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 【税局答疑】无偿划转中土增税的处理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1-28 10:15
  • 签到天数: 85 天

    [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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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表于 2023-2-15 14:13:5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一)深圳

    问题:

    母公司将房产划转给子公司是否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若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7号)规定的,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答复机构:深圳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19-08-16

    (二)厦门

    问题:国有独资企业将不动产按账面净值无偿划转至母公司(100%)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答复: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一、增值税方面应视同销售处理。二、根据现行土地增值税规定,纳税人将不动产无偿划转至母公司,属于土地增值税应税行为,应当按视同销售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三、印花税。1.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企业无偿划转不动产,涉及到产权过户登记的,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2.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3号)规定,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予贴花。该问题未具体描述划转情形,建议携带有关凭证到主管税务机关鉴别。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答复机构: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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