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引领房地产会计行业潮流!

房地产会计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论坛热门版块 国内最热门的房地产财务同行交流平台 房产会计问吧 - 房产会计实务 - 纳税筹划

论坛推荐版块 我们的宗旨:房会天下 网聚精英 房产会计专题 - 房产开发资料 - 成本预算

网站培训课程 房地产会计财税专业培训 财税课程咨询 - 课程在线报名

查看: 77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资料] 关于调整本市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1-28 10:15
  • 签到天数: 85 天

    [LV.6]常住居民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0-4-10 10:11: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本市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建发[2014]382号

    各有关单位:

    为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现将调整本市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市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原则按照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以下,并参考其实际成交价格确定。实际成交价格原则上应当低于按本通知确定的所在区域住房平均交易单价或套总价的1.2倍。

    二、前条所称的所在区域住房平均交易单价或套总价,按照本通知公布的全市住房平均交易单价或者套总价,结合区域调整系数确定。全市住房平均交易价格按照2013年度的单价每建筑平方米2.2万元、套总价260万元确定。区域调整系数为五环内1.5,五至六环之间1.2,六环以外0.9。

    三、自2014年10月8日起,住房交易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符合上述规定的,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特此通知。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转发到微博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推荐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