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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房地产营改增特殊业务》课件分享》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1-28 10:15
  • 签到天数: 85 天

    [LV.6]常住居民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8-8-8 09:30:3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转自公众号:孙炜财税课堂

    自2016年房地产企业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在营业税下固有的业务模式不再适用。但是增值税模式下究竟如何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并没有给出明确的规定,我们发现,企业在碰到问题时,无所适从,不知该如何下手。

    对于部分常见的房地产特殊业务,我们把山东、河北、河南三地的营改增特殊规定整理成了课件,希望能够给读者以参考。
    对于其他区域的企业,如果当地有规定,可以参照当地规定;如果当地没有规定,则可以参考其他区域的类似规定,取得当地税务机关的认可。

    本次课件内容包括如下内容:
    1. 老项目的判定
    2. 销售精装房
    3. 公共配套设施
    4. 人防车位
    5. 收并购—投资
    6. 收并购——转让在建工程
    7. 代建
    8. 开发产品转固再销售
    9. 拆迁安置
    10. 订金、诚意金
    11. 价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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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7-10-26 09:52
  • 签到天数: 528 天

    [LV.9]以坛为家II

    2#
    发表于 2018-8-8 16:58:33 |只看该作者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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