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户从未签到
|
第一部分、受理土地增值税的《审计报告》查验工作
土地增值税预征税款的清算工作是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重要环节,各局对本单位的土地增值税税款清算工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组织专人负责清税工作。严格按照市局京地税地〔2002〕305号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工作责任心要强。为确保土地增值税税款清算工作的质量。首先负责土地增值税清税工作的人员在收取企业报送的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后,应严格按照《审计报告》标准格式及相关资料。进行验收。具体方法为:
1、查看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否与初试项目纳税登记表一致
要求一个建设项目应对应一份审计报告,项目登记表以计划管理部门下达的项目任务书为依据。对一个项目中包含多用途适用不同政策的工程,应分别出具审计报告,如普通标准住宅与商业用房联体,由于普通标准住宅的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必须分别出具审计报告计算增值率,否则不能享受免税政策。
2、查看提供的清算项目资料是否齐全
要求严格验收审核清算企业报送的清税有关资料,对资料不全的不得受理。根据京财税(1997)198号文件和京地税地〔2002〕305号文件规定,需提交的土地增值税清税项目全部资料如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