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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泡泡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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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解读] 建筑业营业税征收管理发生变化 财税〔2006〕177号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27 11:21
  • 签到天数: 53 天

    [LV.5]常住居民I

    11#
    发表于 2008-6-5 14:50:32 |只看该作者
    好好学习一下哦!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
    发表于 2008-6-26 14:28:14 |只看该作者
    学习学习再学习

    该用户从未签到

    13#
    发表于 2008-7-9 10:40:57 |只看该作者
    想看全文呀,楼主辛苦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
    发表于 2008-7-10 22:32:50 |只看该作者

    11111111111

    11111111111111111

    该用户从未签到

    15#
    发表于 2008-7-21 16:32:40 |只看该作者
    DDDDDDDDDD

    该用户从未签到

    16#
    发表于 2008-9-20 07:56:03 |只看该作者
    解析:该文件对建筑业营业税征收管理发生变化:

    1、扣缴义务人发生变化

    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这一点没有变化;但,对跨地区工程、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可以要求建设单位和个人作为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这是新的变化。《征管法》第三十条 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
         这个文件属于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义务,有法律依据。前提是税务机关要要求建设单位和个人履行这一义务。

    2、建筑业纳税人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发生变化的

    (1)合同规定付款日期的,按“合同”征税

    (2)合同没有规定付款日期(或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按《营业税条例》的基本规定执行。

    这时边谈到了:“不含预收工程价款”,那么什么是预收工程价款?是指工程没开工时收到的款项,开工后,税务机关要按月依“工程形象进度”确认征收营业税。

    (3)销售自建建筑物:按《营业税条例》的基本规定执行(没变化)。

    (4)将自建建筑物对外赠与,为该建筑物产权转移的当天(没变化)。
    3、建筑业扣缴义人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建设方为扣缴义务人的,为支付工程款的当天;

    (2)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的,按《营业税条例》的基本规定执行(没变化)

    4、纳税地点:
      (1)纳税人发生建筑业应税劳务,为建筑业应税劳务的发生地。
      (2)跨省工程的,应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纳税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范围内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的,其营业税纳税地点需要调整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确定。

    (4)代扣的:为该工程建筑业应税劳务发生地。

    (5)扣代缴跨省工程的,为被扣缴纳税人的机构所在地。

    名词解释:什么叫“跨省工程”?

    是指:一个工程即涉及A省又涉及B省,不是A省到B省施工。例如:从大庆到上海的输油管道工程跨诸多省,这是“跨省工程”。吉林省施工企业到内蒙施工。营业税应向建筑劳务发生地(内蒙)缴纳。(本人解释)

     5、 异地应税劳务如何申报?

    (1)凡是在异地施工的企业,应按月就其本地和异地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取得的全部收入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A、本地的收入就地缴纳营业税;

    B、同时,要在 6个月内将异地的完税凭证报告给本地的主管税务机关;

    C、否则,要将在异地取得的收入,向本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营业税。

     名词解释:什么叫“本地提供的建筑业应税劳务”?

    是指:独立核算纳税人在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税收管辖范围内提供的建筑业应税劳务;

     名词解释:什么叫“异地提供的建筑业应税劳务”?

    是指:独立核算纳税人在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税收管辖范围以外提供的建筑业应税劳务。

    6、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此前与本通知不符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1-13 16:17
  • 签到天数: 36 天

    [LV.5]常住居民I

    17#
    发表于 2008-9-27 15:11:00 |只看该作者
    只要有实质性内容,不怕顶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3-6 11:19
  • 签到天数: 1110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18#
    发表于 2008-10-8 08:21:31 |只看该作者
    房地房企业与建筑施工企业有很大关联性.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4-7 12:25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19#
    发表于 2008-10-10 11:44:25 |只看该作者
    建筑施工企业..........................
    来自房地产会计网www.fdckj.com,地址:http://www.fdckj.com/viewthread.php?tid=714

    该用户从未签到

    20#
    发表于 2008-10-12 11:19:32 |只看该作者
    学学有没有新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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