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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费如何确认收入?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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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8-9-11 11:43:3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如果是代收水电费,不应该计收入,可是如果代收的水电费高于业主应缴的,比如电费为0.49元/度,而小区收费为0.53元/度,这中间的差额是否也应该计入收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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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9-21 11:07
  • 签到天数: 94 天

    [LV.6]常住居民II

    2#
    发表于 2008-9-11 12:00:19 |只看该作者
    应作为收入,缴纳营业税

    该用户从未签到

    3#
    发表于 2008-9-11 13:35:45 |只看该作者
    差额部分,应缴营业税,所得税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8-9 06:31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4#
    发表于 2008-9-15 15:13:37 |只看该作者
    差额部分,应缴营业税,所得税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发表于 2008-10-21 12:58:03 |只看该作者
    有个问题我不明白,就是电业局抄的总电表和物业公司抄的各户分表(在同步情况下),产生的差额怎么处理啊,会计在做账时是否做到合理避税呢?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3-29 09:41
  • 签到天数: 46 天

    [LV.5]常住居民I

    6#
    发表于 2008-12-17 11:09:40 |只看该作者
    差额部分你可分摊到每个业主身上呀。

    该用户从未签到

    7#
    发表于 2010-7-9 09:29:43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的帖子

    代收水电费很争议,税务查,物价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7-23 08:59
  • 签到天数: 7 天

    [LV.3]偶尔看看II

    8#
    发表于 2010-11-24 15:46:49 |只看该作者
    物价局也要查?是不是有人举报了才回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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