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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勇者无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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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房地产企业稽查中普遍存在的税务问题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41#
发表于 2008-10-20 03:20:30 |只看该作者
怎么都需要回复才能看呀,建议斑竹取消这个烦琐的程序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2-9 15:01
  • 签到天数: 58 天

    [LV.5]常住居民I

    42#
    发表于 2008-10-20 09:59:42 |只看该作者
    好好学习,再学习

    该用户从未签到

    43#
    发表于 2008-10-20 10:18:48 |只看该作者
    原并补缴税款。
    2、如果投资方发生亏损,从被投资方分回的利润允许先弥补投资方亏损,然后再补缴税款。
    3、股权转让所得要并入所得额征税。
    股权转让所得=股权转让价款-股权转让日投资方享有的留存收益-初始投资成本
    4、股权转让损失不得冲减投资方的生产经营所得,只能用本年度的其他投资所得(股息所得、股权转让所得)弥补,允许无限期结转扣除。
    5、被投资企业因破产、撤销等原因而终止经营,导致投资方发生损失,在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以扣除。
    6、权益法核算下,投资方每一年末按规定确认的投资收益不征所得税。
    7、权益法核算下,投资方按被投资方亏损确认的“投资收益(一)”,不得扣除。
    8、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额不得扣除。
    9、长期投资减值准备不得扣除。
    财税字[1997]22号;国税发[1998]97号;国税发[2000]118号;国税发[2003]45号。

    该用户从未签到

    44#
    发表于 2008-10-20 10:58:52 |只看该作者
    学习学习学习学习!!!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8-15 09:50
  • 签到天数: 23 天

    [LV.4]偶尔看看III

    45#
    发表于 2008-10-20 16:22:49 |只看该作者
    是什么好东西。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1-11-17 08:28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46#
    发表于 2008-10-21 11:50:52 |只看该作者

    学习

    我要好好学习争取天天向上!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5-12-19 11:56
  • 签到天数: 146 天

    [LV.7]常住居民III

    47#
    发表于 2008-10-22 20:08:02 |只看该作者
    查增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允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因为查增的绝大多数是因为企业采用偷税等手段造成的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如可以弥补亏损,就是许可企业采用手段人为减少所得额。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7-24 18:13
  • 签到天数: 159 天

    [LV.7]常住居民III

    48#
    发表于 2008-10-22 20:15:15 |只看该作者
    认真学习,努力学习。

    该用户从未签到

    49#
    发表于 2008-10-23 11:46:28 |只看该作者
    谢谢喽,提供学习机会!

    该用户从未签到

    50#
    发表于 2008-10-23 12:11:36 |只看该作者
    4.外商投资企业的其他应付款科目,多年挂账,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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