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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转:房企预收房款能否作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基数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20-6-21 14:42
  • 签到天数: 193 天

    [LV.7]常住居民I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5-6-8 16:43:1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房企预收房款能否作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基数
    问:我公司是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近日我公司有向购房者预收房款。请问,预收房款能否作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基数?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六条规定: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应确认为销售收入的实现,采取一次性全额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于实际收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凭据(权利)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为此,你公司如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所取得的预售收入,应确认为销售收入,可以确认为广告费和业务招待费的计征基数。
                              (吴清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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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2017-7-21 06:58
  • 签到天数: 1265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2#
    发表于 2015-6-11 07:59:08 |只看该作者
    可以哦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30 09:39
  • 签到天数: 73 天

    [LV.6]常住居民II

    3#
    发表于 2015-6-11 08:46:11 |只看该作者
    讲的好,要学习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8-11 10:12
  • 签到天数: 803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4#
    发表于 2015-6-11 17:29:25 |只看该作者
    要好好学习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7-17 14:59
  • 签到天数: 330 天

    [LV.8]以坛为家I

    5#
    发表于 2015-6-12 17:02:25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7-2 17:43
  • 签到天数: 13 天

    [LV.3]偶尔看看II

    6#
    发表于 2015-6-17 09:01:00 |只看该作者
    原来这样啊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3-16 14:52
  • 签到天数: 69 天

    [LV.6]常住居民II

    7#
    发表于 2015-6-17 16:52:13 |只看该作者
    可以的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5-12-26 13:31
  • 签到天数: 79 天

    [LV.6]常住居民II

    8#
    发表于 2015-7-22 14:48:36 |只看该作者
    谢谢分享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1-6-19 14:24
  • 签到天数: 79 天

    [LV.6]常住居民II

    9#
    发表于 2015-8-10 14:40:30 |只看该作者
    当然可以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20-4-16 15:27
  • 签到天数: 40 天

    [LV.5]常住居民I

    10#
    发表于 2015-8-16 22:54:29 |只看该作者
    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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