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14-12-25 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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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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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2009年取得A土地2万平方米,单价450元/平方米,土地价款900万元。
政府因城市整体规划,决定用B土地2.5万平方米与A土地进行置换(2万平方米土地的出让金及税费由政府承担,超过2万平米由甲公司缴纳)。
2014年5月1日,B土地挂牌,甲公司摘牌,单价每平方米1500元,2.5万平方米*1500元=3750万元。
甲公司2014年5月1日缴纳了3750万元。
根据双方置换的规定,甲公司只须交纳2.5万平-2万平=0.5万平的出让金,即0.5万平*1500=750万元,政府于2014年5月5日返还甲公司3750-750=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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